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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文科试验班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3-09-18

为了激励知行文科试验班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研究生选拨方式,促进本科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及北航教字【2007】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学习成绩为核心的原则,择优推荐。

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待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获得推免指标。

二、推免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实践能力较强,实习、实验课、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个学年算数平均分班级成绩排名,在学校批准的推免指标指内。

(2)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或全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国际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冯如杯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免:

1.在推荐截止日前受校级以上处分的;

2.有“作弊”记录的;

3.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必修课有3门(含3门)以上不及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及录取资格:

1.推荐后受校级以上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3.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

4.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的;

5.政审、体检不合格的。

五、 步骤和要求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其组成结构是:

组长:高全喜

成员:李亚梅、李昊、翟志勇

辅助人员:教务秘书、辅导员

2. 根据学校教务处公布的成绩进行各项排名,由推免工作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并公示;

3.有推免资格者按照公示排名填写推免申请材料。

六、本细则的修订由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于2013年9月10日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工作组负责解释。该细则已经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