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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家专题1】高全喜:法政思想的引领者

发布日期:2013-12-24

摘要:高全喜教授的学术经历丰富,其扩展与整合亦张弛有序。从德国古典哲学到苏格兰启蒙传统,从政治思想史到政治宪法学,其经验主义取向和现实政治关怀日益凸显。

关键词:高全喜 德国古典哲学 苏格兰启蒙传统 政治宪法学 60后

高全喜教授是60后。2012年,政治学者任剑涛教授策划了1962年出生的名教授集体纪念胡适的学术研讨活动,因为胡适先生1962年去世,而诸位教授1962年出生。这被视为60后学人的集体学术宣言和当代中国的重要文化事件。高全喜教授位列其中,无疑是这一学术群体的佼佼者。

高全喜教授的学术经历丰富,其扩展与整合亦张弛有序。他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自我意识论,同期的他又对国学及艺术评论颇感兴趣并深入其中。1992年,高全喜教授的宋代理学研究专著《理心之间:朱熹和陆九渊的理学》在三联书店出版。同期的艺术评论习惯与成就一直积累至今,结集出版已在计划之中。

不过,随着学术阅读与理论思考的深入,高全喜教授逐渐从德国古典哲学和国学思想氛围中淡出,开始潜心阅读并坚定选择英美思想路径,尤其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传统,相继对休谟和哈耶克的政治法律思想展开深入的个案研究,形成了两部具有学术奠基意义的理论专著:《休谟的政治哲学》和《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

在欧陆与英美两大政治思想传统的长期研习与反思过程中,高全喜教授逐步转入法理学和宪法学领域,调用其相对厚实的思想史基础对转型中国的结构性命题及其思想性框架进行独到的阐释与建构。比如对新世纪以来国内学界兴起的“施米特热”和“阿克曼热”都进行了相当有分量的回应,为其后续强势介入政治宪法学论争作了较好的思想学术铺垫。这一时期,高全喜教授已经担任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2007年,高全喜教授加盟北航法学院,任法学院教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他与法学院龙卫球院长联合发起“北航法学沙龙”并主动承担公法部分的策划与组织责任,使之成为京城法学界法政思想研讨的一面旗帜。

2008年底,高全喜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端洪教授发起政治宪法学论争的基础上强势介入,形成了自身独有特色的“宪制发生学”进路的政治宪法学思想。其政治宪法学专著《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2011)对百年共和之开端进行了极具启发意义的研究,引起国内外史学家和法学家高度关注与积极评价。

2010年起,高全喜教授开始担任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担纲北航通识教育和高端社科研究的领导重责。在其领导下,高研院在通识教育研究与实践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2013年4月,与浙江大学出版社合作推出的“通识教育文丛”第一辑在学院主办的北航第二届通识教育年会上首发,引起与会学者好评。

高全喜教授在高研院领导着一个政治宪法学的精干学术团队,主要成员包括翟志勇副教授(高研院院聘副院长)、田飞龙讲师、泮伟江讲师(高研院兼聘教师)和康子兴讲师,专业涵盖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政治思想史、法律社会学等。在其规划之下,这一团队通过学术工作坊、暑期讲习班、学术年会和主题文丛立体化多层次地传播并凝聚这一学术脉络下的研究资源。

其个人之学术重点亦在《立宪时刻》一书的后记中自陈:逐步超脱具体的政治思想史研究,集中精力于中国法政转型的宏观理论建构与制度设计。“清帝逊位诏书”是其学术再转型的典范,尚在规划中的甲午战争与东亚近代秩序、政治协商与立宪建国主题可承续这一典型进路而渐成就其中国近现代立宪史研究的连贯体系,亦回应其“宪制发生学”的自我期许。

这就是一位在北航的中国法政思想引领者的大家风采。

(高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