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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研院举办“德国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学术沙龙

发布日期:2017-12-04

2017年11月30日,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在高研学术坊召开“高研沙龙”研讨会,高研院李昊副教授以“德国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为题作了精彩报告。蔡劲松院长、于金龙书记、杜治洲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张耀南教授及部分教师、“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等20余人参加了沙龙研讨,本次“高研沙龙”由院长蔡劲松教授主持。

李昊副教授在开始主题报告开始前,首先用一组图片讲授了自己在德国明斯特大学访学期间的所见、所闻,分享了自己在德国期间的一些收获和感想,分析了中德之间在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差异。随后他以“德国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为题向各位师生深入讲解了德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理念、培养过程、培养目标等内容。李昊副教授指出,德国法学教育是通过实体法的第一次国家考试、见习期实务训练和第二次国家考试三个阶段的考核,最后将学生培养成“完全法律人”(Volljurist)。李昊副教授以明斯特大学开设的重点课程为例介绍了德国法学教育的重点方向学习阶段,强调德国的法学教育中尤其重视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衔接,重视判决研读,通过开设实务类课程和跨学科课程着力打造法学生自己的法务能力,聘请优秀实务人士结合实务讲授理论课程。李昊副教授总结了德国法学教育的三大特色: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培养思维较为一致的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实习阶段的学徒制色彩。指出了德国法学教育的两大不足:传统的法律基础学科,比如法哲学、法律史等,受到了学生的忽视;学生忽视了国际和比较层面的法律问题,限制了其国际化视域。最后,李昊副教授提出了我国法学课程体系设计的建议:首先,开设和深化以法教义学为基础的案例研习课。其次,要面向新的社会需求,增加对社会、经济、政治、新兴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认识,拓展通识课程体系。再次,在必要的范围内加强法律教学与法律实务的对接,为今后进入法律职业提供一种必要的引导。

随后,在沙龙的交流讨论环节,参会师生就中德教育模式的特点和培养目标、法律在文化传播领域的应用、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以及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沙龙最后,蔡劲松院长进行了总结,他强调本次“高研沙龙”内容充实、讲授精彩,不仅让师生全面了解到德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和教育模式,而且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趋势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高研院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以及如何实现从抽象的理论到具象的文化传播、创意、管理实践的跨越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李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9年和2002年相继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得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出站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教。曾出访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和奥地利科学院欧洲损害赔偿法研究所,2016年-2017年赴德国明斯特大学访学一年。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代表性著作、译著与论文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交易安全义务论——德国侵权行为结构变迁的一种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主要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债与合同法》《侵权法》等。  


(文/钟俏莹  图/张普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