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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宪法学系列沙龙第6期家哲学专场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13-09-27

2013年9月26日晚7点,由北航法学院和北航高研院联合举办的北航法学沙龙“政治宪法学系列”第6期在法学院206会议室如期举行。该系列沙龙秉承政治宪法学研究对政治过程和历史过程开放的立场,邀请在法哲学与宪法学领域素有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龑副教授做题为“家哲学:中国治理秩序的重构”的主题演讲,同时邀请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杨煦生教授、北航高研院姚中秋教授、北航高等教育研究所王延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任锋副教授、黄涛博士后、顾家宁博士以及中央财经大学赵真讲师和北京大学邬蕾博士参加评议。沙龙由北航高研院讲师田飞龙博士主持,法学院、高研院部分学生自愿旁听。

主讲人张龑副教授留学德国,师从著名法哲学家阿列克西,对德国哲学与法哲学、宪法学、中国传统哲学有较为深入的阅读和研究。该主题系主讲人对法理学体系进行哲学反思的结果。他认为西方法理学以“主体自由”为核心范式建构了自由主义法理学体系,预设了“成人中心主义”,以“自由”这一生命片断僭越了完整的生命尺度,而“家”才是人存在的完整尺度,是法理学必须守护的生存结构。在他看来,“自由”孕育于家而受家的节制,人并非“生而自由”,而是“从家而生”。西方法理学对“家”的压制导致了现代性中诸多的困扰,比如堕胎、同性恋、代际正义等议题均无法从自由伦理内部获得解决。中国尾随西方进入现代世界,误以西方的现代性为自身的现代性,引不入“上帝”,同时在毁“家”,导致社会中间层亏空,无法有效节制政体演变中的国家主义化(国家作为家长)和无政府主义化(个人作为上帝)。主讲人经过复杂的哲学论证,得出结论:家价值是与自由价值相兼容的法律价值,可以为儒家治理理论进入现代法律世界提供正当性基础,同时也为西方现代性的自我矫正提供非西方的规范性资源。

与会评议学者就家价值的证成、家原则的法律意义、家哲学在现代治理哲学中的可能性以及自由主义体系自我完善的路径展开激烈的讨论和争辩,总体肯认了这一研究进路的方法论和实践意义。

政治宪法学系列沙龙聚焦于具有宪法意义的结构研究与原理研究,家作为治理原则是对现代国家哲学的重要补充,也是充实社会自主性的规范因素,值得深入研讨。主持人在最后的总结阶段对家哲学与儒家宪政的可能性及其限度提出了学术上的批评意见。沙龙历时4个小时,在紧张激烈而意犹未尽中结束,激发出若干重要的思想性命题与思路,而这正是北航法学沙龙的传统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