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
工作组组长:蔡劲松
工作组副组长:李亚梅
工作组成员:姚中秋、翟志勇、张家骥、康子兴、田飞龙、李静、段颀
工作组秘书:罗鹏飞
复试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我院教师中选派,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主要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的专业和拟接收名额
“文化传播与管理”是我校自主设置的新兴交叉学科。本专业主要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着力培养具有跨学科、多领域交叉视野,具有文化研究与文化管理专门知识,在公共文化建设及传播、文化管理与策划、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在培养模式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科基础与培养目标相结合、专业发展与博雅通识相结合、文化素养与业务技能相结合,注重训练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学生毕业后有较宽的服务面向,可以在各类学校或公共教育机构、研究单位和文化传媒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或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化创意产业等从事相关工作。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主要依托行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现有师资,共有专职教师1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7人,大多具有人文社科领域多学科交叉的学术背景,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素质过硬、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半。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北航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中的申请条件。
2、本科就读于“985”高校,且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所在专业排名前30%;本科就读于“211”高校,且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所在专业排名前15%;本科就读于其他高校,且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所在专业排名第一。在学科竞赛、学术活动、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或就读的本科专业在相关评估中位于国内前列的,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3、有科研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4、善于总结专业领域中的问题,有独立见解,思维逻辑清晰,表达能力强。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人自述一份,限1000字,阐释本人的突出特点、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和攻读研究生的计划;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各1份;
4、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1份;
5、本科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1份;
6、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7、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附化验单)1份(体格检查表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8、其他有助于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中第1、2、3、4、5、8项的电子版发至所申请专业的联系人及学院联系人邮箱,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体检报告单独散放,不装订),于2016年9月23日(第一批。若本批推免生招生已满,则不再组织第二批。)前寄至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办公室,或送至北航办公楼西配楼一层108房间,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7年研究生推免材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姓名、申请专业以及联系电话”。
2、“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该系统填报我院相关专业。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
经各专业对申请人的材料综合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来校参加复试。
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时来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复试包括两部分,一是审核申请材料,了解申请人的背景情况;二是面试,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思维逻辑和表达能力等。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分,申请材料占30分。
复试时间每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费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须交纳100元复试费。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额满为止。如已被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放弃录取,可从未录取的申请人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二)待录取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同意我院待录取,逾期我院可撤消其待录取资格。
(三)录取公示
全部推免硕士生接收录取工作结束后,经申请人确认同意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 注意事项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即取消入学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5、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八、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鹏飞老师
电话:010-82316778
E-mail:lpf09935@bua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点:北航办公楼西配楼一层108房间
九、其他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北航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冲突之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