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研究生招生

北航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0-09-28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蔡劲松、于金龙

工作小组成员:张耀南、徐治立、张家骥、王佳发

工作小组秘书:李  悰

二、专业介绍及拟接收推免名额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附件一)1份;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1份;

3.本人自述一份,限1000字,阐释本人的突出特点、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和攻读研究生的计划;

4.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各1份,如暂时无法开具证明,须本人提供一份具备推免资格承诺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6.如有能证明个人学业水平的材料、本人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等,可提供复印件1份;

7.如本科期间参加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可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

8.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附件三)纸质版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9.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四);

10.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五)。

(二)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请下载附件一后直接填写,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专业+研究生推免材料。

2.其他申请材料请按上述第(一)项中2-10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专业+研究生推免材料。

3.考生在10月8日17:00前将以上两个文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yy29@buaa.edu.cn,邮件主题命名:姓名+申请专业+研究生推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版材料为准。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9日17:00前前寄(送)至北航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务办公室(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西配楼301室),并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21年研究生推免材料——学生姓名、申请研究生专业以及联系电话”,逾期或未按要求寄送不予受理。

4.“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该系统填报我院相关专业。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和复试形式

经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综合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学院网站、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参加复试。

复试采用网上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0日,具体复试开始时间、复试平台及要求等随复试名单统一公布。

(二)复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复试包括三部分,一是审核申请材料,了解申请人的背景情况;二是面试,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思维逻辑和表达能力等;三是思想政治情况考核。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满分30分,专业素质考察满分70分。思想政治情况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记。

复试时间每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缴纳方式另行通知。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各专业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外语成绩排序顺序录取。如果已被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放弃录取,可从未录取的申请人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待录取通知

10月12日左右,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同意我院待录取,逾期将不予录取。

(三)录取公示

推免接收录取工作整体结束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将在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复议及学院联系方式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

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2315826、82316778

E-mail:gyy29@bua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西配楼301室

邮政编码:100083

八、其他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北航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冲突之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