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研究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生态环境法的立法问题研讨会”于2024年9月19日在京召开。我院龙卫球院长应邀出席并作主题交流。
本次研讨会共设置了生态环境法典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环境权益的界定和性质、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体制机制问题、生态环境民事责任规范及与民法典的衔接等七大专题。龙卫球院长在“生态环境民事责任规范与民法典的衔接”专题作主题发言。
龙卫球院长的发言聚焦于生态环境法典如何规定民事责任规范及其与民法典的衔接。针对当前民法典主要从侵权责任角度规范生态环境民事关系,建议参照英美法中滋扰与公共滋扰的区分,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定预防性的民事责任规范,更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生态环境法的与民法典衔接的关系,他认为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具有平行地位,但民法典规定的内容更加具有基础性,建议未来生态环境法典若设定涉及限制民事权益的责任规范,应当具备明确的立法依据与清晰的内涵。
来自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与部分高级、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六十余位专家、教授和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陈子涵供稿)